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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女朋友借了我一本好書《幸福不要奢望別人給》,所以現在每次上厠所都讀上一、兩篇,嘿。

雖然有人說在如厠的時候看書不衛生,可我覺得在這個最安靜的時刻與隱秘的空間底下,閲讀是最能夠集中精神的。

這本書的作者是邱立屏 ~ 臺灣文壇新世紀暢銷女作家。

接下來的日子,有空我會貼上一些不錯的短文跟大家分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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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為康州的伊麗莎白公園裏的紫色鬱金香 )

》》 愛的理由

愛一個人,不需要理由;不愛一個人更不需要理由。

愛情,到底是怎麼發生的? 無可名狀又不可言説的親密關係,究竟是千里姻緣一線牽,還是荷爾蒙作祟?愛情裏的你儂我儂、欲望的流動,往往不受年齡、性別、婚約的框架限制,穿越了世俗僵化的眼光,兩個生命的交互激蕩,產生浪漫的單純美好。

愛情,總是在你不知不覺時,就排山倒海地襲來,當你還搞不清他到底是怎麼樣的人,也還沒想清楚為甚麼要愛上他,就義無反顧愛上了。

愛情就是這樣,往往讓人不顧一切往前沖,失去正常、正確的判斷力。

有時候,愛情根本沒邏輯可言。

也許,你完全不能理解,為甚麼十八嵗的小鄭會愛上五十一嵗的莉莉,三十嵗的王菲會愛上十九嵗的謝霆鋒。

雖然,現在的小鄭已經不愛莉莉,王菲也和謝霆鋒分了手,這似乎也印證了,愛,來得快,去得也快的本質。

也許,愛是一種神秘主義 ,一種沒有邏輯的直覺感應。

很少人會明白,當時自己為甚麼會愛他。

如果你真的很愛一個人,並不需要堂而皇之的理由,就是愛了。

當時,自己的愛就像一股充沛的能量,從胸口不斷的湧出,不愛和愛不一樣,為甚麼不愛他,總是比較容易說出理由來。

你可能會在某一個秋日早晨醒來的時候,突然發現,你對他狂熱的激情熱愛竟然不見了,消失了。

愛情的消失,也不需要多麼偉大的理由。

愛情確實會在某一天不見了。

當你,所有的耐心與信心被磨光的時候,不再有等待的意願,愛情就趨向自然死亡,然後慢慢畫上句點。

愛情就是這麼奇妙,有時候,你會對一個人沒有理由的刻骨銘心;有時候,你也會突然有足夠的勇氣,就將那個人忘得乾乾淨淨。

愛情,確實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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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後感:

最近,認識的一些朋友,他們的婚姻也面臨危機,有的已經漸漸脫離苦海,有的還在掙扎;有的在拍拖結婚好幾年,甚至有了孩子以後的今天,才說,我根本沒有愛過你,或,我不再愛你。

我覺得,這是很不負責任的一句話,很不負責任的一個人。

當你發覺你對另一半的愛情不見了,不一定就是以分手來解決。 我想,要是沒有孩子的話,你們想怎樣就怎樣。但是,如果有了孩子,是不是可以坐下來,冷靜的想想,大家一起曾經走過的日子,想想你們結晶品的未來。只要有一段回憶、有一絲能夠牽動你的心,這段感情還是可以挽回的;相反的,如果經過種種還是解決不了,大家繼續在一起還是覺得痛苦,那就別再勉強,畢竟,婚姻不是一個枷鎖。

沒有婚姻的愛情,畢竟還是單身,未牽連到太多人,可以説來就來,說走就走,瀟灑得很;有了孩子的婚姻,我覺得就別太兒戲,畢竟這已經不只是兩個人的事,甚至還會對小朋友的心理從此蒙上陰影,帶來他一生的不良影響。

愛情,是很脆弱的。有多少人的愛情真的能夠等到慢慢發酵成所謂的感情,一直到白頭偕老呢。。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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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nowpea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